诗(幷序) 一○九

唐·王梵志

《唐诗》

官职莫贪财,贪财向死亲。

有即浑家用,曹(张改作「遭」)罗唯一身。

法律[刑](形)名重,不许浪推人。

一朝囹圄里,方始忆清贫王梵志。

诗(幷序) 一○九

唐 · 王梵志

官职莫贪财,贪财向死亲。

有即浑家用,曹(张改作「遭」)罗唯一身。

法律[刑](形)名重,不许浪推人。

一朝囹圄里,方始忆清贫。

同文集品读《唐诗》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