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洪舍人二绝 其二

宋·喻良能

《宋诗》

仲氏昔尝司宥密,长公元已转洪钧。

紫微岂久承流地,黄合终须报主身喻良能。

寄洪舍人二绝 其二

宋 · 喻良能

仲氏昔尝司宥密,长公元已转洪钧。

紫微岂久承流地,黄合终须报主身。

同文集品读《宋诗》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