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之还 其三

宋·曾丰

《宋诗》

公之还,谓常还兮,独不谓公害。

弹鼌冠,斯传于驲,尚行于鹓。

何以居之,宰臣曰囏。

岂无鸡舌,辅以麋丸。

于逶于蛇,与鼌为羽翰。

岂无辟水,枕以桥门。

于𩤛于卬,与士为芝兰。

天子曰咈,唯才是论。

胡为乎天骥,而豢之阑。

胡为乎隋珠,而藉之弹。

厥居惟闶,厥立惟胖。

斯珮斯环兮,毕我鼎彝之残兮曾丰。

公之还 其三

宋 · 曾丰

公之还,谓常还兮,独不谓公害。

弹鼌冠,斯传于驲,尚行于鹓。

何以居之,宰臣曰囏。

岂无鸡舌,辅以麋丸。

于逶于蛇,与鼌为羽翰。

岂无辟水,枕以桥门。

于𩤛于卬,与士为芝兰。

天子曰咈,唯才是论。

胡为乎天骥,而豢之阑。

胡为乎隋珠,而藉之弹。

厥居惟闶,厥立惟胖。

斯珮斯环兮,毕我鼎彝之残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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